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

  • 发布时间:2024-12-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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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

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但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外汇管理部门要继续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主线,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营造“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政策环境。以科创企业为重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深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助力稳外贸、稳外资。

二是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支持中长期资本入市。创新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政策,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积极支持区域战略实施,支持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三是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四是加强和完善外汇监管。强化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前11月货物进出口增4.9% 全年外贸将平稳收官

海关总署12月10日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9.79万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出口23.04万亿元,增长6.7%;进口16.75万亿元,增长2.4%,外贸运行总体平稳。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表示,随着外贸领域存量和增量政策协同发力,全年外贸可望平稳收官,实现质升量稳目标。

具体来看,11月进出口3.75万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出口增长5.8%,进口下降4.7%。“受上年同期基数抬高,以及上月推动出口增速偏高的短期影响因素消退等因素影响,11月出口同比增速较上月回落,但仍处于较高水平。”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执行总监冯琳说。

冯琳认为,当前外需仍有一定韧性,全球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四季度以来贸易环境没有明显变化,跨境电商作为拉动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动能,预计继续保持高增长。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预计,12月出口继续保持中高增速,全年出口增速有望达到5.5%左右。


事关央企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印发新规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高度重视控股上市公司市场价值表现,规范有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以更有力的行动举措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共九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市值管理目标和方向;二是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箱”;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四是坚守合规底线。

意见提出,中央企业要从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回报、股票回购增持等方面改进和加强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提升市值管理工作成效。根据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中央企业市值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

意见强调,严禁以市值管理为名操控信息披露、严禁操纵股价、严禁内幕交易。明确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据了解,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重点围绕意见落地实施,把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强化投资者回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指导推动中央企业用好市值管理手段,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维护投资者利益,为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发改财金〔2024〕1731号,以下简称《意见》)。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同志。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整体考虑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以下简称“内贸险”)能够分散企业贸易风险、降低市场流通成本,有利于促进商品服务畅通流动、优化贸易环境,是支持外贸企业拓内销的有效手段,对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当前,由于内贸险覆盖面偏小、保障能力偏弱,一些贸易企业表示投保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为推动提高内贸险产品的供给水平和服务质量,营造鼓励保险机构承保和贸易企业投保的政策环境,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意见》。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

答:《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保险机构承保能力不足、企业对内贸险了解少、发展内贸险的配套保障措施偏少等问题,提出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内贸险保障力度、深化内贸险供给侧改革、完善内贸险配套制度、加强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等四个方面政策,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提升内贸险承保能力、丰富内贸险产品和制度供给、优化企业投保内贸险费率机制、加大对内贸险推广支持力度、夯实内贸险发展的社会信用基础、发挥征信系统对内贸险支持作用、鼓励开展内贸险配套延伸金融服务、依法打击虚假合同和骗保等行为。

问:如何推动保险机构积极拓展内贸险业务?

答:金融监管部门将积极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各类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内贸险业务。一是推动保险机构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引导保险机构充分认识发展内贸险业务的重要意义,鼓励提供多样化、创新型内贸险产品,研究将内贸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保险机构监管评价指标,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二是突出重点,加力保障经营主体投保需求。积极发挥各类保险公司作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企业的内贸险服务力度,提升对被保险人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承保力度。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稳步提高内贸险覆盖面。推动保险公司加大对内贸险的资源倾斜和建设投入,合理厘定费率,优化承保理赔。探索建立内贸险共保体机制,加强对内贸险的再保险支持。

问:如何引导内外贸企业积极投保内贸险?

答:商务部门将围绕落实《意见》要求,举办保险机构和内外贸企业对接活动,引导各类贸易企业充分认识内贸险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企业投保意愿和投保规模,鼓励外贸企业统筹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和内贸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市场化方式支持企业投保内贸险,推动外贸大省开展内贸险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试点,提高内贸险服务保障能力,助力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水平。

问: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如何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内贸险业务?

答: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的重要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已经与47个部门和31个省(区、市)互联互通,汇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主体的超过780亿条信用信息。根据《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发挥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为保险机构发展内贸险业务提供支撑。一是安全有序开放信用信息。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开展内贸险相关业务时依授权查询使用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二是推广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信用报告制度,并定期对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式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入驻平台的保险机构可以查询信用报告和评价结果,为承保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强化内贸险业务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目前已有约5500万家企业注册并通过平台网络提出融资相关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大力支持有意愿的保险机构通过平台网络发布保险产品并在线受理包括内贸险在内的保险业务申请。

问:如何保障《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意见》提出两个方面的贯彻落实要求。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建立促进内贸险高质量发展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不定期工作会商,加强对内贸险发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制定细化落实举措,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二是闭环跟踪问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按季度汇总调度工作进展报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依托监管信息报送系统,按月统计内贸险出单情况、保障规模、赔付金额等分维度数据,并及时在部门间进行共享,共同研判落实情况,推动有关方面解决存在问题。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解读《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零售业创新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就《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零售业创新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健全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零售业事关国计民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是商贸流通体系中最贴近消费者的关键环节,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发展整体保持向好态势,规模稳中有增,2021—2023年,商品零售额年均同比增长6.0%,2024年1-10月,我国商品零售额35.5万亿元,同比增长3.2%;消费拉动作用显著,2023年我国商品零售额41.9万亿元,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9.0%;就业吸纳功能凸显,2023年,零售业吸纳就业人数约6000万人,占全国就业人数的8%;业态模式创新活跃,仓储会员店、品质化超市、社区便民商业中心、商文旅融合的购物中心、品牌集合店和连锁便利店等新业态稳步发展,电子商务、即时零售、网订店取(送)、自动售货等新模式加速成长。同时,也存在业态发展不平衡、部分设施运营低效、经营承压及优质供给不足等问题。当前,众多零售企业正在积极创新转型,行业处于变革关键期,亟待加强行业指导和政策支持。

《方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开展调研、座谈,充分总结各类主体的有益探索,认真研判行业形势,研究分析遇到的困难问题,在征求并吸纳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促进零售业创新转型和改造提升的政策措施,为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畅通经济循环、大力提振消费提供重要支撑。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对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全面部署、试点探索”的思路,聚焦零售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支持政策,并对试点探索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力争到2029年,初步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均衡、渠道多元、服务优质、智慧便捷、绿色低碳的现代零售体系的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包括:推动场景化改造,鼓励融合性商业,创新时尚型商业,倡导策展型商业,培育主题式商业,完善社区型商业。推动品质化供给,以消费者为中心,诚信经营、品质当先、服务至上,优化商品和服务体验,让消费更放心。推动数字化赋能,推动实体零售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效率,让消费更便捷。推动多元化创新,鼓励业态融合,“大而强”“小而美”“专而精”与“一店多能”模式百花齐放。推动供应链提升,鼓励强化协同,优化流通渠道,高效衔接供销,促进降本增效。

《方案》细化工作路径和保障政策。从加大金融支持、优化经营环境、搭建交流平台、夯实发展基础等四个方面细化了保障措施,加强政策集成,形成工作合力;从摸底调查、编制方案、周密策划、凝聚合力、“一店一策”改造等五个方面明晰了推进路径,增强操作性;从申报流程、方案编制、项目清单、推广案例经验等方面划定了试点路线图,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零售业实现创新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三、《方案》的主要特点

《方案》特点主要体现为“四个并重”:

一是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重。《方案》强调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国资、民营、外资等各类经营主体盘活零售商业设施,发挥运营主体作用,鼓励运营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招商,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对接改造项目。同时,《方案》重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调要系统谋划,编制方案、成立机制、政策保障、优化环境,做到统筹推进,强调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和咨询机构参与,推动实施项目更新改造,做到既有宏观谋划,又有务实举措。

二是硬设施与软环境并重。《方案》顺应零售业发展规律和趋势,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存量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对商业风貌塑造、建筑结构加固、内部设计装修、设施设备配置提出具体更新方向和“一店一策”原则要求,打造温馨舒适的消费新场景。坚持分类施策,对百货店、购物中心提出融合型商业、时尚型商业、策展型商业、主题型商业、社区型商业等转型方向,提高运营效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好商品与优服务并重。《方案》倡导回归商业本质,以消费者为中心,诚信经营、品质当先、服务至上,为顾客提供好商品、好服务。将优化品质供给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引导通过推广国货“潮品”、招引全球品牌、开展跨境直采等方式提供更多品类、更高品质的好商品,鼓励提供去“皮”称重、送装一体、贴心售后等良好服务。引导零售企业特色化发展,差异化定位,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四是促消费与惠民生并重。《方案》适应消费需求变化,鼓励百货、购物中心为消费者提供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一站式”服务,满足全方位消费需求,鼓励超市、便利店发展“一店多能”,搭载便民服务项目,提升客流、平效和场地利用率;发展精品店、集合店、快闪店、品牌折扣店等新业态,培育“小而美”“专而精”特色店铺,推广即时零售、配送到家,让居民便利消费、快乐消费。同时,鼓励完善社区型商业,发展社区型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丰富便利店、菜市场等基本保障业态,以及娱乐、健身等品质提升业态,加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举办便民生活节,体现了零售业惠民生的底色,更好发挥民生保障作用。


11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11.1%和11.7%

11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43.7万辆和331.6万辆,环比分别增长14.7%和8.6%,同比分别增长11.1%和11.7%,当月产销量保持稳步增长。

中汽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说,11月汽车市场热度延续,以旧换新政策效果继续显现,购车需求进一步释放。1至11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2790.3万辆和27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3.7%。乘用车市场表现持续走强,新能源汽车继续较快增长,起到较强支撑作用。

数据显示,1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56.6万辆和151.2万辆,环比分别增长7.1%和5.7%,同比分别增长45.8%和47.4%,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5.6%。


11月份原煤、原油生产及相关情况 

原煤生产稳定增长。11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3亿吨,同比增长1.8%;日均产量1426.6万吨。进口煤炭5498万吨,同比增长26.4%。

1—11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3.2亿吨,同比增长1.2%。进口煤炭4.9亿吨,同比增长14.8%。

原油生产保持增长。11月份,规上工业原油产量1725万吨,同比增长0.2%;日均产量57.5万吨。进口原油4852万吨,同比增长14.4%。

1—11月份,规上工业原油产量19492万吨,同比增长1.9%。进口原油50559万吨,同比下降1.9%。

原油加工由降转增。11月份,规上工业原油加工量5851万吨,同比增长0.2%,10月份为下降4.6%;日均加工195.0万吨。1—11月份,规上工业原油加工量64910万吨,同比下降1.8%。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4%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5.4%(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从环比看,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46%。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

分三大门类看,11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制造业增长6.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6%。

分经济类型看,11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9%;股份制企业增长6.0%,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3.4%;私营企业增长4.5%。

分行业看,11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4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3.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5.3%,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4.7%,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1.5%,纺织业增长5.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9.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2.3%,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6.7%,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7.4%,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4.4%,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3.0%,汽车制造业增长12.0%,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7.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5.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9.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8%。

分产品看,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619种产品中有374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其中,钢材11881万吨,同比增长5.1%;水泥16934万吨,下降10.7%;十种有色金属671万吨,增长1.5%;乙烯284万吨,下降1.7%;汽车344.8万辆,增长15.2%,其中新能源汽车157.4万辆,增长51.1%;发电量7495亿千瓦时,增长0.9%;原油加工量5851万吨,增长0.2%。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1%,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3556亿元,同比名义增长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