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创历史同期新高首超32万亿元,同比增长5.3%
- 发布时间:2024-11-0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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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创历史同期新高首超32万亿元,同比增长5.3%
海关总署10月14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2.33万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出口18.62万亿元,同比增长6.2%;进口13.71万亿元,同比增长4.1%。
前三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创新高,历史同期首超32万亿元,各季度分别进出口10.15万亿元、11万亿元、11.17万亿元,均超过10万亿元,这在历史同期也是首次。
各类经营主体保持活跃,民营企业进出口实现较快增长。前三季度,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17.78万亿元,同比增长9.4%,占我国外贸总值的55%,提升了2.1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9.53万亿元,同比增长1.1%,连续两个季度实现增长。
市场多元化稳步推进,我国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贸易实现增长。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5.21万亿元,同比增长6.3%,占比提升到47.1%;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其他成员国进出口9.63万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对东盟进出口5.09万亿元,同比增长9.4%。
出口产品结构优化,高端装备出口增长超四成。前三季度,我国机电产品出口11.03万亿元,同比增长8%,占出口总值的59.3%。其中,高端装备出口同比增长43.4%,集成电路、汽车、家用电器出口同比分别增长22%、22.5%、15.5%。
前三季度全国自贸试验区进出口增长11.99%
海关总署3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值达6.09万亿元,同比增长11.99%,高出我国外贸整体增速约6.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74万亿元,进口3.3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10%和8.83%。
为充分发挥各类区域制度优势,近年来,海关总署积极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加大力度推进自贸试验区与综合保税区创新联动,激发自贸活力。目前我国22个自贸试验区内共有7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了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全覆盖。
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同比增长5%
国家外汇管理局3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4782亿元,同比增长5%。
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2495亿元,进口16227亿元,顺差626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420亿元,进口3640亿元,逆差121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520亿美元,进口2806亿美元,顺差713亿美元。
前三季度境内市场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64万亿元
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消息,截至10月31日,除公告延迟披露外,我国境内股票市场(沪、深、北三家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全市场”)共5368家1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三季度报告。数据显示,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边际向好,行业复苏趋势明显,创新动能加速集聚,并购重组市场活跃,多重积极因素累积,稳预期、强信心,资本市场持续活跃和中长期向好的基础更加稳固。
国家外汇管理局扩大3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消息,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的地区扩大至天津市、安徽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北省和四川省,将“科汇通”试点地区扩大至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雄安、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重庆市、成都市、绵阳市、西安市和深圳市等16个地区。
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72号令)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72号令)。
《办法》共有八章八十四条,对税款的计征、税款缴纳、特殊情形税款征收、税额确认、税款的退还与补征、追征、税款担保、税收强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05年1月4日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和2009年8月19日海关总署令第184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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